今日房縣網訊? 通訊員 周青青? 報道:8月13日,房縣人民檢察院舉行了一場司法救助公開聽證會。2017年3月,徐某在駕駛途中發生意外,造成乘車人劉某某等兩人死亡。同年12月,房縣人民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處被告人徐某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附帶賠償劉某某之子劉某等人各項損失38萬余元。案發后,徐某僅支付了5萬元賠償款。因徐某無賠償能力,余下的賠償款至今未賠付到位。
“父親車禍去世,家里發生這么大變故,我母親精神受到嚴重刺激,患上了高血壓、腦梗等多種慢性病,需要長期吃藥、治療。我平時靠開農用車維持生計,收入并不穩定,家中上有年邁老人,下有兩個女兒,單靠我一人掙錢養家,日子過得比較艱難。”劉某說,面對母親高昂的醫藥費和沉重的家庭負擔,他一家人的生活變得舉步維艱。
該院第五檢察部在核查案件中排查出此司法救助線索,認為該案符合國家司法救助標準,便主動告知劉某可以提出司法救助申請,并于第一時間啟動司法救助程序。
8月13日,該院圍繞劉某申請國家司法救助一案舉行公開聽證會,邀請縣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民監督員參加。聽證會上,檢察官對基本案情、救助理由、檢察機關司法救助政策進行了詳細介紹。聽證員在充分了解救助申請人的家庭和生活狀況后,圍繞申請人的家庭困難程度、司法救助的事實證據是否確實充分等進行評議并發表意見,最終一致同意對申請人劉某給予1萬元司法救助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