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房縣網訊 通訊員 周青青 報道:“以公開促公正,用聽證贏公信。檢察機關召開司法救助案件公開聽證會,不僅以看得見的方式履行檢察監督職能,讓人近距離感受檢察機關‘應救盡救、司法為民’的溫度與情懷,更及時有效化解社會矛盾,真正達到了司法辦案三個效果的有機統一。”8月13日,在湖北省房縣人民檢察院舉行的一場司法救助公開聽證會上,縣政協委員柯春暉頗為感慨地說道。

2017年3月,徐某某在駕駛途中發生意外,造成乘車人劉某某等兩人死亡。同年12月,房縣人民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處被告人徐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附帶賠償劉某某之子劉某等人各項損失38余萬元。案發后,徐某某僅支付了5萬元賠償款。因徐某某無賠償能力,余下的賠償款至今未賠付到位。
“父親車禍過世,家里發生這么大變故,我母親精神受到嚴重刺激,患上了高血壓、腦梗等多種慢性病,需要長期吃藥、治療。”“我平時就靠開農用車維持生計,收入并不穩定,家中上有年邁老人,下有兩個女兒,單靠我一人掙錢養家,日子過得比較艱難。”?面對母親高昂的醫藥費和沉重的家庭負擔,劉某一家人的生活變得舉步維艱。
該院第五檢察部在核查案件中排查出此司法救助線索,檢察官在嚴格審查案卷,核實案情后,認為該案符合國家司法救助標準,便主動告知劉某可以提出司法救助申請,并于第一時間啟動司法救助程序。
8月13日,該院圍繞劉某申請國家司法救助一案舉行公開聽證會,邀請縣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民監督員參加,黨組書記、檢察長楊斌主持。聽證會上,檢察官對基本案情、救助理由、檢察機關司法救助政策進行了詳細介紹。聽證員在充分了解救助申請人的家庭和生活狀況后,圍繞申請人的家庭困難程度、司法救助的事實證據是否確實充分等進行評議并發表意見,最終一致同意對申請人劉某給予1萬元司法救助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