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房縣網訊 通訊員 周青青 報道:“檢察官幫我們把土地劃分這個根源問題解決好了,還跑了這么多趟給我們講道理、做工作,我也已經同意諒解老張了,今后我們鄰里之間一定和睦相處……”5月12日,當房縣檢察院第二檢察部檢察官來再次到某小區進行回訪時,當事人王某說道。
今年2月,犯罪嫌疑人老張因鄰居王某在兩家房屋過道熏制豆腐干時產生的煙霧飄進家里影響生活,與其發生口角,進而產生肢體沖突,被各自家人拉開后,老張覺得自己吃了虧,怒氣上涌的他點燃液化氣罐追趕王家父子,造成王某手部燒傷,一名圍觀群眾手部、頭部燒傷。
為進一步梳理案情來龍去脈,案發后檢察官多次走進雙方家中核實情況,進一步了解到老張、王某兩家雖是比鄰而居,雙方卻因為屋后土地邊界問題積怨已久,常常是一言不合就惡語相向。矛盾的長期積累帶來氣壓的逐步升級,最終導致了點燃煤氣罐事件的發生,險些釀成大禍。
如果沒有找準核心問題加以擊破,今后兩家人恐怕將會爭吵不斷。”為此,檢察官多番走訪土地管理部門,邀請相關工作人員為老張、王某詳細講解有關政策、依據。
3月19日,在土地管理部門、村委會等相關單位組織調解下,老張、王某兩家人終于就土地劃分達成一致意見。在承辦檢察官不懈努力下,土地紛爭終于畫上休止符,面對雙方嫌隙產生已久、關系亟待修復的難題,檢察官想到了通過公開聽證進行釋法說理。
4月2日,房縣人民檢察院組織召開了一場公開聽證會,邀請偵查機關、村委會、鄉鎮政府工作人員,人民監督員,值班律師多方參與,為雙方當事人提供機會表達自身訴求,心平氣和地把問題說清楚、說明白、說透徹。“檢察官同志,上次你們走后,我想了又想,都說遠親不如近鄰,這事我確實做錯了,當時實在是氣昏了頭……”最終,老張認識到行為的危險隱患,主動表示認罪認罰,并取得被害人諒解。
日前,房縣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對老張提起公訴,房縣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決,被告人老張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