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房縣網訊 通訊員張德福 劉歡 報道:前不久,我縣國有資產管理局集中對報廢的10輛行政事業(yè)單位公務用車進行了處置,在處置中嚴格按照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通過政府采購競爭性談判方式以最高回收價確定了此次報廢公務用車回收公司,有效地防止了國有資產的流失。
近年來,我縣為了杜絕國有資產“重購置、輕管理”的做法,不斷加強對國有資產報廢處置的監(jiān)管工作,以縣政府文件方式,確定了國有資產報廢處置程序。對政府行政事業(yè)單位出售土地使用權、房屋建筑物、車輛和大型(貴重)儀器設備等國有資產,按其批量價值大小,1萬元以內由主管部門審批,按規(guī)定公開處置;批量價值在1萬元至10萬元的,必須經過評估,并經主管部門審核、報縣國資局審批;批量價值在10萬元以上的,必須經過評估,并經主管部門和縣國資局共同審核報縣政府審批。經批準處置的國有資產按程序由縣國資局組織進入省國有資產行政主管部門批準設立的交易機構集中公開處置。除國資管理部門外,任何單位和個人都無權自行處置國有資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