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房縣網訊 記者何瓊通訊員劉玉 報道:12日,我縣社會治安保險工作推動會在縣人保財險公司召開,各鄉鎮(場)分管領導參加會議。
據了解,社會治安保險的范圍基本上包括了涉及老百姓切身利益的各個方面,包括家庭財產保險和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兩個方面,保險費的標準為每戶每年30元,保額達29600元。社會治安保險費用由村(社區)代為收取并統一上繳人保財險公司,實行用途公開、賠付公開,真正實現“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社會治安保險的實施,將使農村社會保險資源得到進一步整合,治安防范體系得到進一步加強,治安狀況得到進一步改善,人民群眾的安全感得到進一步增強,促進農村經濟社會更好更快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