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房縣網訊 通訊員魏定波 報道: 為激發我縣旅游業發展活力,大力拓展旅游市場,鼓勵爭創旅游品牌,日前,縣政府第十二次常務會議討論并通過了《房縣旅游產業發展獎勵辦法》(簡稱《獎勵辦法》),將于近日出臺并實施,重金獎勵為我縣旅游發展做出突出貢獻的旅游企業。
該辦法共設置旅游規劃編制、景區品牌打造、飯店上檔升級、旅行社做大做強、鄉村旅游發展、旅游景區開發及地方特色旅游商品開發等七個獎項,依據貢獻大小實行不同等次的獎勵。《獎勵辦法》對年組織到我縣旅游景區游覽的游客(住宿1夜以上,游覽景區2個以上)在2000人次、5000人次、10000人次以上的縣內、外旅行社,分別一次性獎勵0.8萬元、1.5萬元、3萬元。對當年完成轄區內旅游景區規劃編制并通過市級以上評審的鄉鎮(單位),每個規劃獎勵5萬元。鼓勵加大旅游投入,對新投資旅游景區、景點建設項目,采取一事一議的辦法給予優惠。《獎勵辦法》鼓勵旅游企業爭創品牌,對當年被評為國家AAA級、AAAA級、AAAAA級的景區,分別一次性獎勵20萬元、30萬元、50萬元;對我 縣境內首次獲得國家旅游局和省旅游局評定的“全國雙百強”、“全省20強”的旅行社分別一次性給予10萬元、5萬元獎勵;對當年新建或改造升級為三星級、四星級、五星級旅游涉外飯店的,分別一次性獎勵2萬元、3萬元、5萬元;對當年被評為省級、國家級農業旅游示范點的,一次性給予創建經費補助5萬元、10萬元;對新評為五星級、四星級、三星級鄉村旅游酒店(農家樂),分別給予3萬元、1萬元、0.5萬元獎勵。對評為國家級、省級旅游名鎮、名村的,分別一次性給予創建經費補助10萬元、5萬元。鼓勵開發地方特色旅游商品,對當年被評為國家級、省級優秀旅游商品的旅游企業,分別一次性給予2萬元、1萬元獎勵;對于當年開發注冊、包裝上市的旅游商品,每個品種獎勵3000元。
據介紹,《獎勵辦法》從今年起實施。按照規定,各項獎勵申報時間為每年12月,考核、審查的時間為次年1月,次年6月30日前兌現考核獎勵或補助經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