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職業技能培訓補貼。在人社局所屬定點培訓機構參加職業技能培訓,根據培訓類別、時間、繳費、獲證、就業等情況,分別補貼200-2000元 。“兩后生”參加勞動預備制培訓,補貼2000元/人。學員向定點培訓機構交納了培訓費用的,培訓補貼撥付給學員個人;未交培訓費用的,補貼撥付給培訓機構。一年內只能享受一次。(依據:鄂財社規〔2011〕19號)
3.創業培訓補貼。在人社局所屬定點培訓機構參加創業培訓,享受一次性創業培訓補貼800-1200元。創業培訓補貼由培訓機構申請,培訓對象免費參加。(依據:鄂財社規〔2011〕19號)
4.培訓期間生活補助。對參加就業技能培訓的就業困難人員以及參加勞動預備制培訓的農村學員和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學生給予每人每天8元的培訓期間生活補助。(依據:鄂財社規〔2011〕19號)
5.職業技能鑒定補貼。對貧困勞動力通過初次技能鑒定,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專項職業能力證書的,可享受一次性職業技能鑒定補貼100-550元。(依據:鄂財社規〔2011〕19號)
6.創業擔保貸款。貧困勞動力自主創業,從事非國家限制性行業的,參加創業培訓后,可申請最高不超過1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合伙經營或創辦小微企業的,可按每人不超過10萬元、總額不超過50萬元的額度實行“捆綁式”貸款。在貸款期限內財政全額貼息。(依據:鄂財社規〔2011〕19號)
7.農家樂創業項目扶持。對建檔立卡貧困人口新開辦(2015年1月1日以后)農家樂創業,帶動就業3人、正常經營半年以上的,每戶給予1萬元的一次性創業補貼。對吸納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就業半年以上的農家樂經營戶,按每吸納一人補貼2000元、每戶農家樂補貼不超過2萬元的標準,給予吸納就業補貼。(鄂人社發[2015]56號)
8.一次性創業補貼。對就業困難人員和高校畢業生新增自主創業的,在其辦理工商營業執照后,給予每人2000—5000元的一次性創業補貼。(依據:鄂財社規〔2011〕19號)
9.大學生創業項目扶持。為通過評審的每個項目提供2萬-20萬元的資金扶持。(依據:房政辦發〔2017〕75號)
10.“雨露計劃”短期培訓補助。建檔立卡貧困戶勞動力(18-45周歲)接受短期技能培訓且當年獲得培訓證書和人社部門認定的技術等級證書,每人一次性補助1000元。(依據:房政辦發〔2017〕75號)
11.社會保險補貼。對就業困難人員靈活就業后辦理了就業登記手續并參加了社會保險的,按不超過實際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率計算的繳費額度的60%給予社會保險補貼。(依據:鄂財社規〔2011〕19號)
12.實習實訓生活補貼。在校貧困家庭大學生在我縣參加實習實訓,凡與用人單位簽訂了《房縣大學生實習實訓協議書》的,可享受每月1500元大學生實習實訓生活補貼。補貼時間不超過3個月。(依據:房辦發[2017]25號)
(此政策由房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