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房縣網訊 通訊員雷俊松 報道: 日前,筆者從化龍堰鎮民政辦公室獲悉,該鎮下撥救災資金12萬元用于解決今冬明春受災群眾口糧、衣被、取暖等困難,妥善安排受災群眾冬春期間基本生活。據了解,該鎮按照專款專用、無償使用的原則,確保救災資金按指標分解到戶、告知到戶。
一是嚴格落實救災資金發放審批流程。按照四個環節:戶報、村評、鎮審、縣定;三榜公示:村級評議、首次公示,鄉鎮審核、二次公示、縣級審批、網上公示的基本原則確保受災救助對象公開、公平、公正。
二是健全救助臺賬,確保救災資金分解到戶。科學制定救災資金分配方案,各村統一填報《受災人員冬春生活政府救助人口臺賬》,實行現金救助,社會化發放。
三是加強救災款物管理,確保專款專用。該鎮要求救助資金做到專款專用、重點使用、無償使用。不得優親厚友,不得平均發放,嚴禁以慰問金形式發放,嚴禁將救災資金用于行政管理、工作經費支出或平衡預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