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房縣網訊 通訊員馬維超 報道: 今年來,野人谷鎮堅持建立“四機制”方式,狠抓綜合治理、安全生產管理、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和信訪維穩工作,取得了明顯實效。
建立健全綜治工作責任機制。按照“全員抓穩定,全力保平安”的工作思路,明確綜治職責,落實綜治責任,形成整體合力。實行責任追究,采用責任倒查形式,視情節輕重問責,并與工作績效和年終考核評優掛鉤。
建立健全綜治預警機制。按照“發現問題在先,解決矛盾在前”的工作思路,掌握綜治工作的主動權。每月定期召開一次綜治工作列會,對摸排的信訪問題和不穩定因素進行細致梳理,落實第一責任人限期整改,將一般矛盾化解在萌芽狀態,對一時難以化解的矛盾糾紛,實行建檔登記,及時上報。
建立健全綜治矛盾調處機制。健全完善了綜治矛盾調處工作制度,推動社會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的經常化、制度化、規范化開展。
建立健全綜治應急處置機制。按照“分級負責、包案管理、限期辦理”的原則,落實人員,明確責任,規范信訪案件的受理、分流、調處和辦結的流程;制定了相關應急預案,增強對突發性、群體性事件的應急處置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