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赤壁、通山兩地公安開展的交叉聯合執法行動中,違法行為人彭某因阻礙執行職務被依法行政拘留并處罰款。
6月30日,赤壁、通山兩地民警在赤壁市赤馬港東洲加油站路段開展夜間違法行為專項整治行動。執勤民警對過往車輛駕駛員逐一進行酒精檢測。0時許,一輛車牌號為鄂LDXXX0的越野車自東洲大橋向加油站方向行駛,行經檢查點,民警示意其停車接受檢查,但該車駕駛人突然發動汽車,猛踩油門,加速向前行駛,沖卡逃離現場。
7月2日,違法行為人彭某被赤壁市公安局赤馬港派出所抓獲。經詢問,彭某當天晚上飲酒后駕駛機動車,途經交警臨時設卡點時,彭某因心虛并抱有僥幸心理,情急之下強行沖卡逃避檢查。目前,彭某被依法處以行政拘留十日并處500元罰款處罰。
“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已成為廣大駕駛員的共識。然而,偏偏有個別駕駛員仍抱有僥幸心理,在喝了酒之后駕車,被查時還置他人和自己的生命安全不顧,沖卡逃離。
民警提示:駕駛員駕車上路,遇交警檢查時,有義務積極配合民警執法。駕駛機動車暴力沖卡,是一種極度危險的暴力犯罪,嚴重威脅現場執勤民警和周圍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輕則構成妨害公務罪,重則構成暴力襲警罪、故意傷害罪等嚴重罪行,量刑比危險駕駛罪更為嚴厲,公安部門將依法嚴厲打擊。
來源:通訊員 蘭燕
審核:呂蓉
編輯:羅文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