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赤壁市公安局陸水湖水上派出所查獲一起非法捕撈水產品案,依法刑事拘留1人。
4月11日晚,陸水湖管委會漁政執法人員在陸水湖例行巡湖(該湖域3月至6月間為禁漁期、禁漁區)時發現有人(男,33歲,官塘驛大貴村人)正在電魚,現場抓獲顏某,查獲電魚機、電瓶、撈魚網等作案工具及鱖魚、馬嘴魚等魚獲7.6公斤。隨后執法人員將顏某某移送至陸水湖水上派出所。目前,顏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電魚”是一種非法捕魚行為?!吨腥A人民共和國漁業法》第三十條規定“禁止使用炸魚、毒魚、電魚等破壞漁業資源的方法進行捕撈。”近年來,赤壁市公安局強化部門間協調配合和聯合行動,依法整治各種破壞水域生態環境違法行為,特別是針對電捕魚類違法行為堅決予以查處打擊,歡迎廣大群眾積極參與“共抓大保護”,對違法行為及時進行舉報。
來源:通訊員 羅春暉
審核:王誠
編輯:羅文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