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融媒體記者 昌文
1月13日,赤壁市公安局黃蓋湖水陸派出所查獲一起非法捕撈水產品案,現場抓獲嫌疑人宋某、駱某等三人,收繳一批捕魚所用工具及漁獲物。

當日上午11時許,黃蓋湖水陸派出所民警日常巡邏至該鎮黃蓋湖黃蓋咀(zuǐ)村水域時,發現宋某、駱某等三人正在收取漁網,民警立即阻止并將三人當場控制。經現場清點,共查扣絲網(刺網)6條和漁獲物261條44.69公斤。宋某、駱某等三人對在禁漁區非法捕撈行為供認不諱,非法捕撈行為已構成刑事犯罪,目前宋某、駱某等三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據介紹,黃蓋湖赤壁水域及鴨棚口河等重點水域,屬于赤壁市長江流域重點水域禁捕范圍,已全面進入十年禁捕狀態。
民警提示:2020年1月1日起,長江流域實施“十年禁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條規定,違反保護水產資源法規,在禁漁區、禁漁期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撈水產品,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審核:方念垓
編輯:劉 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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