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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壁網消息(通訊員 徐瑜 方兆旭)近日,赤壁市工商局12315投訴舉報中心成功調處一起健身預付卡消費“約定”不清糾紛案。
據查,今年3月,家住永邦歐洲城附近的何女士通過某健身館業務員發送宣傳單方式,了解到附近新開業一家健身館。本著就近方便原則,何女士與健身館簽訂了3年消費合同,成為其會員,并當場充值3600元。5月,何女士領卡后,先后兩個上午前往該館無人。第三次找到健身館負責人時,對方表示上午不營業,僅下午與晚上提供健身服務。這與何女士的時間安排相沖突。
為妥善解決此消費糾紛,投訴舉報中心工作人員多次前往健身館宣傳新《消法》及今年5月1日實施的《湖北省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相關條款規定,指出其未按約定提供消費服務及開業未滿六個月辦理預付卡屬違法違規行為。
通過協商,8月3日,健身館與消費者何女士達成一致協議,扣除辦卡等費用300元后,健身館退還何女士預付款3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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