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房縣網(wǎng)訊 通訊員丁曉 付迪 報道:今年5月6日晚,城關(guān)鎮(zhèn)孫家灣橋頭黃香廣場上八棵景觀樹樹冠被折斷、紅葉石楠樹毀壞1棵、日本櫻花樹毀壞16棵、桂花樹毀壞11棵,涉案財物價值25925元。日前,縣法院對此案進行了審理。
通過審理,法院認為,被告人孫某、陳某兩人任意損毀公私財物,行為構(gòu)成尋釁滋事罪。鑒于兩人有悔罪表現(xiàn),可以從輕處罰。最終判決被告人孫某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緩刑二年。被告人陳某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