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房縣網訊 通訊員 代娟報道:為進一步加強殯葬管理與服務,樹立殯葬文明新風,促進社會精神文明建設。近日,房縣人民政府出臺了《房縣殯葬管理辦法(試行)》(房政發【2012】37號),對我縣舊的喪葬習俗進行依法革除、規范。
該《辦法》共6章34條。內容包括殯葬活動管理、殯葬設施和服務管理、喪葬用品管理、罰則等方面。《辦法》規定縣民政局是全縣殯葬管理的主管部門,縣殯儀館為縣城區治喪活動場所,縣城區公墓是集中安葬的場所。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在縣城區搭建靈堂、靈棚辦理喪葬活動,不得擅自興建殯葬設施,制造、銷售、使用封建迷信喪葬用品,堅持節約用地,倡導生態安葬。并對違反該《辦法》規定的行為提出了具體的處罰辦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