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報縣四大家領導班子成員違反“禁酒令”規定,經核查屬實給予舉報人1000元獎勵。縣長沈明云在近日召開的全縣干部作風建設會上鄭重承諾。
為切實加強干部作風建設,今年,房縣在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實施 “工作日午餐禁止飲酒”專項治理活動,嚴禁工作日午餐飲酒、嚴禁在值班時飲酒、嚴禁著制服到公共場所飲酒、嚴禁在駕駛機動車輛前飲酒。
為確保“禁酒令”落到實處,房縣發動社會各界對黨員干部進行監督,縣委推出了《“禁酒令”有獎舉報制度》。制度規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有權對全縣黨員干部違反“禁酒令”等方面存在的問題進行社會監督,舉報人可以采取電話、信函、網絡等多種方式進行投訴舉報。經核查屬實的給予舉報人獎勵:舉報縣四大家領導班子成員給予1000元獎勵;舉報各鄉鎮、縣直單位黨政主要負責人給予500元獎勵;舉報其他科級(含副科級)干部的給予200元獎勵;舉報其他黨員干部的給予100元獎勵。
“推出獎勵舉報措施,充分表明了縣四家班子領導執行紀律制度的態度,顯示了縣委抓干部作風建設的決心。”房縣縣委常委、紀委書記王家波說,對違反“禁酒令”規定的一律嚴肅處理,并對單位主要負責人進行誡勉談話、通報批評或組織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