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查,下列社會組織連續兩年以上(含兩年)不按照規定參加年度檢查,違反了國務院《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2016年修訂版)第二十八條第一款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第二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國務院《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2016年修訂版)第三十條第一款第三項、《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本機關擬對下列社會組織作出撤銷登記的行政處罰:
1、房縣老年書畫研究會
2、房縣社會養老保險服務協會
3、房縣廚衛五金協會
4、房縣文剛工程機械培訓學校
5、房縣門古寺鎮王子公主幼兒園
6、房縣廣濟醫院
7、房縣小太陽幼兒園
2024年6月18日本機關通過掛號信方式向上述社會組織的登記場所郵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截止目前未收到簽收的送達回證。依據民政部《社會組織登記管理機關行政處罰程序規定》第三十八條的規定,現依法公告送達《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上述社會組織應當自公告之日起60日內到我局領取《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逾期即視為送達。
依照《行政處罰法》的有關規定,當事人對擬作出的行政處罰享有陳述、申辯及要求聽證等權利。請上述社會組織在知曉本公告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與本機關取得聯系,書面告知陳述、申辯的內容及是否要求聽證,逾期視為放棄以上權利。
特此公告。
聯系部門:房縣民政局社會組織管理股
聯系電話:3251187
房縣民政局
2024年6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