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縣有關用人單位:
為進一步擴大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覆蓋面,推動實現法定人員全覆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七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憑營業執照、登記證書或者單位印章,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規定,經全省大數據比對,目前我縣存在已繳稅未參保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用人單位,請有關用人單位盡快到“房縣政務服務中心人社局企保通辦綜窗”辦理單位社會保險登記以及員工參保手續。咨詢電話:0719-3233816。
可以掃描下方二維碼查看“單位辦理登記業務所需資料及注意事項”及下載《單位社會保險信息采集表》。

房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3年7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