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酒遠方·幸福房縣”2023年正月十三民間文藝大巡游活動將于2023年2月3日在房縣城區舉行(以下簡稱“文藝巡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國務院《大型群眾性活動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為確保文藝巡游活動安全有序進行,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報請縣人民政府同意,決定加強對文藝巡游活動期間現場社會秩序管理。現通告如下:
一、對文藝巡游活動現場實行交通管制:2月3日8時至12時,對房陵大道唐城廣場路口至武當路口、武當路口至孫家灣橋頭實行臨時交通管制,禁止各類車輛通行,請廣大駕駛員根據路口提示和執勤民警指揮繞道行駛。
二、觀游群眾應主動服從執勤民警、城管執法、民兵預備役、應急管理等工作人員的現場指揮,不得沖越警戒線和警戒區,不準擁擠,自覺維護文藝巡游活動現場秩序。各參演隊伍要服從現場指揮和導演的統一調度。
三、嚴禁在文藝巡游活動現場銷售和燃放煙花爆竹,活動期間沿線煙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經營門店臨時關閉。嚴禁在文藝巡游活動現場及周邊區域售賣氫氣球、孔明燈等易燃易爆物品,違者將依法嚴肅處理。
四、嚴禁售賣雷王等違禁品,嚴禁向人群投擲鞭炮、煙花等危險品,違者將依法處理,歡迎廣大市民錄像存照,有獎舉報。
五、嚴禁攜帶危險化學品、管制刀具進入活動現場,違者將依法查處。
六、文藝巡游活動現場及周邊區域群眾要自覺將陽臺花盆等易墜落物品放置到安全位置;禁止任何人攀爬樹木、燈桿等物體及在活動現場周邊居民樓樓頂觀看文藝展演;除記者等因工作需要經許可的特殊人群外,禁止任何人在人行天橋觀看文藝展演。
七、末經許可,禁止現場使用無人機、“穿越機”等低、慢、小型航空器飛行,違者將依法擊落。
八、現場群眾要妥善保管好隨身攜帶的物品,照看好老人及小孩,防止丟失小孩或擠傷老人。
九、若發生意外情況,要服從指揮,在執勤公安民警及工作人員的組織下有序疏散。
十、文藝巡游活動結束后,不要擁擠,有序離開活動現場。
房? 縣? 公? 安? 局
2023年1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