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我市對部分區域實施臨時性管控措施以來,得到了廣大市民積極支持配合。為高效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根據當前疫情防控形勢,經專家組綜合研判,市疫情防控指揮部決定8月16日零時解除茅箭區、張灣區、鄖陽區、十堰經濟技術開發區等區域臨時性管控措施。現通告如下:
一、全市按照常態化疫情防控要求,堅持主動防、早發現、快處置。各級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恢復正常工作和生產經營秩序,嚴格落實疫情防控責任。
二、按照《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的規定和局部疫情發生情況,張灣區車城路街道、紅衛街道、漢江路街道、花果街道、工業新區,茅箭區二堰街道和五堰街道,鄖陽區城關鎮和茶店鎮繼續實施現行臨時性管控措施至8月18日24時。
三、對非臨時性管控區域的重點風險點位,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四、嚴格核酸檢測查驗管理。市民出行需持48小時核酸陰性證明,無證明人員健康碼將彈窗提醒。無48小時核酸陰性證明,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得出入小區、商超、酒店等公共區域,不得參與公眾聚集活動。
五、嚴格來堰返堰人員管理。中高風險區來堰返堰人員嚴格落實人員管控措施,對不報、瞞報,不遵守相關防疫規定,造成疫情傳播風險、危害公共安全的人員,依法依規追究責任。
六、嚴格公共場所管理。公共場所、餐飲場所逐步有序開放,線下會議和教育培訓、廣場舞等聚集性活動暫不舉行。嚴格落實“場所碼”全覆蓋要求,所有人員進入公共場所須掃碼亮碼、測溫、戴口罩。
七、主城區城市公交車、市縣公交優化發車頻次,嚴格按照50%限乘,乘客須嚴格落實掃碼驗碼、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同時查驗48小時核酸陰性證明。
八、廣泛開展愛國衛生運動,加強健康監測,開展環境消殺。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風、“一米線”、少出行、不聚集,保持良好衛生習慣。
九、實行有獎舉報。歡迎廣大市民監督,對發現違反疫情防控規定的人員和單位,通過隨手拍等形式,在 i武當、市長熱線等平臺舉報,經核查屬實的,將給予適當獎勵。
疫情尚未結束,防疫人人有責。廣大市民要格外珍惜來之不易的正常生產生活秩序,嚴格遵守防疫法律法規,自覺抵制各類謠言和違法信息。讓我們共同努力,盡早打贏這場疫情防控阻擊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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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
2022年8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