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日房縣網訊 記者?楊正強?通訊員?劉睿賢?報道:11月16日,我縣正式開通電子駕駛證辦理業務。當天,市民有序來到縣車管所咨詢、辦理電子駕駛證相關事宜,目前累計發放電子駕駛證2000余個。
在縣車管所,記者了解到,駕駛人可登陸“交管12123”APP,按照提示流程申領電子駕駛證。需要注意的是,申請人的駕駛證應當在有效期內,駕駛證存在扣留、暫扣、逾期未體檢、逾期未審驗、公告停止使用等情形的,將無法申領電子駕駛證。

市民在手機申領電子駕駛證過程中遇到任何問題,縣交警大隊車管所辦事窗口將為市民提供電子駕駛證申領咨詢求助。
縣交警大隊車管所民警黃小雪:廣大群眾在申領電子駕駛證過程中出現任何問題,正常工作日內均可前往車管所窗口咨詢、辦理或撥打車管所業務咨詢電話:3241879。
市民殷小翠因證件照識別等特殊原因無法通過“交管12123”APP申領電子駕駛證,她在車管所民警的幫助下,順利領取到電子駕駛證。

市民殷小翠告訴記者,在手機上申請電子駕駛證遇到了點問題,在車管所民警***姐的熱情幫助下成功領到了電子駕駛證,我非常開心。有了電子駕駛證出門更加方便、安心,辦事更高效、快捷。
據了解,電子駕駛證有諸多優點。首先,電子駕駛證通過“交管12123”APP發放,式樣全國統一,與紙質駕駛證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次,電子駕駛證通過全國公安交管電子證照系統生成,動態顯示駕駛證準駕車型變化、交通違法記分等狀態,方便實時查詢、實時出示、實時核驗;同時,電子駕駛證通過全國公安交管電子證照資源庫驗證比對,采用數字簽名防偽技術,有效防止篡改、偽造,保證電子駕駛證真實唯一、安全可靠。

電子駕駛證申領相關解答:
1、駕駛證狀態為正常、違法未處理、事故未處理時,允許申領電子駕駛證。
2、扣留、暫扣、逾期未換證、逾期未審驗、停止使用等駕駛證狀態的(即法律規定不能正常使用駕駛證的),則不允許申領電子駕駛證。
3、駕駛證準駕車型、有效期、核發地等關鍵信息發生變化時,駕駛人需重新申領電子駕駛證。
以下幾種情形仍需要攜帶紙質駕駛證:
1、路面現場執法。不滿12分需扣留駕駛證的,當事人應當攜帶紙質駕駛證到公安交管部門接受處理;滿12分需扣留駕駛證的,當事人應當攜帶紙質駕駛證到公安交管服務網點參加滿分教育。
2、非現場違法處理。駕駛人接受非現場交通違法處理時,可以出示電子駕駛證,但對累積記分滿12分、一般程序處理以及需要暫扣、吊銷駕駛證的,仍需要攜帶紙質駕駛證,按照現行規定辦理。
3、辦理駕駛證業務。需要收回或者簽注原紙質駕駛證業務的,當事人應當提交紙質駕駛證。
4、交通事故處理。因收集證據需要扣押駕駛證的,當事人應當攜帶紙質駕駛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