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縣從今年五一在城區實行“禁鞭令”以來,絕大多數市民都能夠遵守相關管理規定,然而,也有極少數市民仍然在城區違規燃放煙花爆竹,他們的行為受到了法律的處罰。
5月27日中午12點左右,城關鎮白露社區居民戢某為了慶祝自已的生日,宴會前在自家門口燃放煙花爆竹,據警方調查,戢某共燃放金江牌煙花兩箱,鞭炮一封。時間前后持續數分鐘。
房縣城關派出所接到群眾舉報后,執勤民警立即趕赴現場對戢某的行為進行制止。根據《煙花爆竹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警方決定對戢某給予罰款200元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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