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縣農村低保標準提高10元
今日房縣網訊 通迅員任吉祥 譚祥軍報道:日前,筆者從縣民政局獲悉,2011年我縣農村低保對象人均月提高10元,全年增加120元。
據了解,自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啟動以來,我縣始終把農村低保作為改善和保障民生的重點,不斷擴大覆蓋面,逐步提高標準,切實做到“應保盡保、分類施保”。 為切實保障困難群眾基本生活權益,從今年元月份起,我縣將按人月均10元的標準提高農村低保對象補助水平,提標補助資金將在3月底由農村信用社代發,并隨同第一季度農村低保資金一并發放到戶。據縣低保部門有關負責人介紹,我縣在“應保盡保、分類施保”的基礎上,除了強化低保動態管理,正在積極探索、推動建立低保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的聯動機制,低保標準將根據物價變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適時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