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一輪監管之下,“病有所醫”的“攔路虎”——藥價虛高難題將有望緩解。
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關于進一步改革完善藥品生產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提出17條改革措施,各項“大招”直指藥價虛高、急需藥品短缺等攔在醫改路上的“妖魔”。
大招一:以“兩票制”扼殺“層層加碼”毒瘤
《意見》指出,綜合醫改試點省(區、市)和公立醫院改革試點城市要率先推行“兩票制”,鼓勵其他地區實行“兩票制”,爭取到2018年在全國推開。
何為“兩票制”?
一句話來說,就是藥品生產企業到流通企業開一次發票,流通企業到醫療機構開一次發票。也就是說,藥品從藥企到醫院,只需經過一個“中間人”。
根據部署,今年將在江蘇、安徽、福建、上海等11個綜合醫改試點省(區、市)和200個公立醫院改革試點城市全力推進“兩票制”。
曾經,我國眾多藥品生產企業采用的是***銷售的模式,藥品從生產廠家到醫療機構存在諸多環節,每多一個環節,就多了一個“層層加碼”的機會,藥價節節攀升。
國務院醫改辦專職副主任、國家衛計委體改司司長梁萬年日前在接受采訪時就說:“藥品銷售到醫療機構價格抬高,一方面老百姓要多付錢,另一方面醫保基金要多付錢,所以這個問題必須要解決。”
而實行“兩票制”,目的就是要減少藥品流通環節,使中間加價透明化,進一步推動降低藥品虛高價格。藥品流通環節健康發展的程度,直接關系到降藥價“虛高”的成效。
同時,環節減少了,監管也更容易。《意見》指出,藥品流通企業、醫療機構購銷藥品要建立信息完備的購銷記錄。這就意味著,藥品從生產廠家到醫院,醫院進的是什么價、賣的是什么價,稅務部門“看票”便可得知到底加了多少價。
大招二:以“醫藥分開”擠出藥價“水分”
醫藥不分家也是高藥價的一個主要推手,一些藥品的出廠價和中標價可以相差數十倍。巨額利益不僅是壓在患者身上和醫保體系上的稻草,也極容易導致涉藥腐敗。
2016年底,央視曝光了多起醫生吃回扣事件,有醫生拿的回扣甚至占到了藥價的30%以上。而2013年法院審理我國藥品領域跨國反腐第一案時,葛蘭素史克中國高管也曾言,助推其藥價虛高的運營成本高達20%至30%。
為進一步擠出藥價“水分”,《意見》指出,要進一步破除以藥補醫機制。包括統籌推進取消藥品加成、調整醫療服務價格、鼓勵到零售藥店購藥等改革,加快建立公立醫院補償新機制,推進醫藥分開等多項舉措。
《意見》提出,醫療機構應按藥品通用名開具處方,并主動向患者提供處方。門診患者可以自主選擇在醫療機構或零售藥店購藥,醫療機構不得限制門診患者憑處方到零售藥店購藥。具備條件的可探索將門診藥房從醫療機構剝離。
這些舉措都是為了進一步破除醫、藥之間的“捆綁”關系,引導和鼓勵醫院處方外流。
同時,《意見》還提出,探索醫療機構處方信息、醫保結算信息與藥品零售消費信息互聯互通、實時共享。這一舉措旨在打通處方與零售藥店的醫保聯系,如果醫保目錄內的藥品不能在零售藥店獲得報銷,處方就依然會在醫療機構內部“消化”。
推進醫藥分開、破除以藥補醫,還需要降低藥品收入的減少對公立醫院收入的影響。要知道,2015年,全國縣級公立醫院藥品收入占醫療業務收入的比重達到了39%。《意見》給出的解決方法之一,是落實政府投入責任,加快建立公立醫院補償新機制。
此前,各地已在探索科學合理的補償方式,加快財政、醫保、控費等方面的改革步伐。據了解,一般價格調整補償70%至85%,政府投入補償10%至20%,醫院自身消化5%至10%。
大招三:以“合理用藥”突出“基礎款”藥品
成本只要幾元錢的藥品,零售價卻達到幾十元甚至上百元,而讓這些高價藥從藥房走到病人手中的,則是醫生手中的筆。在利益的誘惑下,善開“大處方”的筆讓有的醫生獲益頗多,然而損害的卻是患者的權益、以及醫生的醫德。
“藥是醫生開出來的,要控制好‘醫生手上這支筆’。”中國藥科大學教授丁錦希如是說。
如何控制好這支筆?《意見》指出,公立醫院要全面配備、優先使用基本藥物。用藥的標準不再是能否帶來效益,而是臨床的綜合評價,國家衛計委將組織這項工作。
一旦醫生不合理用藥,則會被公示、約談。衛生計生部門也會對醫療機構的合理用藥情況進行考核排名,考核結果與院長評聘、績效工資核定等掛鉤。
丁錦希認為,對不合理用藥的處方醫生進行公示和約談有極強的現實針對性,這些舉措將有利于實現2017年全國公立醫院醫療費用平均增長幅度控制在10%以下。
“基礎款”藥品的使用和臨床評價體系,能夠減弱醫生開處方時的自由度,醫療過程與藥品利益的關系也會因此弱化。醫生不再糾結于職責與用藥經濟之間的矛盾,而是踏踏實實做業務。對于患者而言,用藥成本也將大大減少。
大招不斷,“全鏈條、全流程”發力
除了上述措施,《意見》還放出了諸多“大招”,涉及藥品生產、流通、使用各個環節:
加快推進已上市仿制藥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
對臨床急需的新藥和短缺藥品加快審評審批;
鼓勵新藥研發,促進新產品、新技術和已有產能對接;
規范零售藥店互聯網零售服務,推廣“網訂店取”、“網訂店送”等新型配送方式;
重點監控抗生素、輔助性藥品、營養性藥品的使用;
積極發揮藥師作用……
國務院醫改辦主任、國家衛生計生委副主任王賀勝表示,無論是生產、流通還是使用環節,一系列舉措堅持“標本兼治、協同突破”。目的就是建設規范有序的藥品供應保障制度,促進藥品價格合理,使藥品回歸治病本源,讓廣大老百姓看得起病。(陳俊松 綜合新華社、中國政府網、人民日報、經濟參考報報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