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快報訊(通訊員梁軍 邢毅)男子高某只有初中文化,卻冒充檢察院工作人員,高價推銷法律書籍,非法獲利2萬余元。6月2日,記者從棗陽市人民法院獲悉,高某因招搖撞騙罪一審獲有期徒刑半年。
34歲的高某家住十堰房縣,只有初中文化。身為出租車司機的高某不滿足現狀,一心想輕松多掙錢。一次聽人說以檢察官身份兜售法律書籍獲利頗豐,便蠢蠢欲動,利用朋友身份證辦理了多張銀行卡,以供詐騙時匯款使用。
2014年5月至9月期間,高某先后到棗陽市、宜城市、鄖西縣等地,冒充檢察院反貪局“張勇”的名義,輕易地騙取了鄖西縣東川村書記王某、宜城市王集鎮街道婦女主任王某等13人的信任。4個月中,高某以1698元的高價推銷法律書籍,非法獲利2.2萬余元。
2014年10月28日,棗陽警方根據受害人的報警,將高某抓獲歸案。
高某為了謀取非法利益,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進行招搖撞騙,其行為已構成招搖撞騙罪。鑒于高某歸案后能如實供述犯罪事實,可從輕處罰;另外其家人積極退賠全部贓款,可酌情從輕處罰。為此,棗陽市人民法院審理后遂作出上述判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