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房縣網訊 通訊員 許萍 報道: 根據鄂人社發[2014]18號文,目前,我縣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方案正式出臺。
此次企業退休人員養老保險金待遇調整是我縣自2005年以來,在省統一部署下的第十次調整,調整采取普遍調整和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享受調待的對象是2013年12月31日前已按國家政策規定辦理退休、退職手續的企業退休、退職人員。
(一)普調標準為對1995年12月31日前退休、退職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04元;對1996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退休、退職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94元;對2006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退休、退職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84元。
在此基礎上,按繳費年限增加基本養老金,每滿一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
(二)建國前參加工作享受供給制的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30元;建國前參加工作享受薪金制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25元;1953年12月31日前參加工作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20元;符合勞社部發[2002]9號文件規定的原工商業者,每人每月增加10元。對同時符合所述兩個以上條件的。按照就高原則,只增加一項。
(三)對高齡退休人員,2013年12月31日年滿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每人每月增加50元;2013年12月31日年滿80周歲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70元。
(四)對符合國家規定的艱苦邊遠地區范圍的退休、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0元。
(五)企業退休軍轉干部按上述辦法調整后,其基本養老金仍未達到所在市(州)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的,補齊到平均水平。
此次養老金待遇調整將惠及我縣數萬企業退休人員。目前,工作人員正在加班加點對符合調待范圍內的退休人員基本情況逐一核對,確定調待標準,不需要退休人員前來窗口辦理,退休人員1-5月調整的部分可在5月隨正常養老金一并發放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