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家住房縣門古寺鎮項家河村的劉桂英老人從執行法官手中接過8000元的贍養費,激動的老淚縱橫,連聲道謝。
劉桂英的姑娘汪某,2008年6月24日在十堰市人民醫院做心臟手術時意外死亡,后經汪某之夫高某及汪某娘家人與醫院交涉,院方一次性賠償高某17萬元,其中含給付劉桂英的贍養費8000元,高某在院方領款后拒付給劉桂英的贍養費。劉桂英將高某告上法庭,2010年3月22日,在法院主持下雙方達成協議,高某同意于2010年5月30日前給付劉桂英贍養費8000元。逾期后高某仍未履行,劉桂英于2010年6月10日向房縣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此案進入執行程序后,經執行法官多次做高某的執行工作,高某仍不自覺履行。法院決定對高某強制執行時,高某才履行了法律義務。執行法官將贍養費送到劉桂英手中時,出現了文前一幕。










